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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七中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处理办法
发布日期:2022-09-27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、公平,保证考务工作的健康、公正,根据省市区考试工作要求,及时规范地处理好违纪作弊的突发状况,特制定此处理方案。

  一、发现考生违规

1.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在《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》中如实记录,在答题卡袋面“有无考场违规行为”“违规考生姓名、考号”栏填写相关内容。

2.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、工具等,应予暂扣。

3.整个过程要保证违规考生的考场继续答题,并尽可能的少打扰到其他考生答题。通知流动监考员,告知主考或副主考。

4.考试结束时,监考员应向相关考生告知其违规记录的内容,并要求其在行为人签字栏签字确认。如因特殊情况未告知考生本人或其拒不签字,监考员应在行为人签字栏中注明

5.请考务人员在考试结束后注意安抚考生情绪,通知考生的带队教师,并和带队教师一起护送考生交给家长。

二、对暂扣的作弊材料和工具,要填写《教育考试作弊材料、工具暂扣单》一式2联,上联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,下联交考生本人。

三、当科考试结束后,监考员要将《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》随同答题卡等一并送考点考务办公室,并由主考签字。该表经县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确认无误后单独封装,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
 

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3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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