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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管理: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师德评价制度

为进一步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,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订本评价制度。

    一、评价内容

    1.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依法执教。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宣传先进文化,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。

    2.爱岗敬业,把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。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。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工作无关之事。

    3.热爱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。平等、公正对待每位学生,对学生教育做到严而有格、严而有度、严而有恒、严而有方。

    4.严谨治学,钻研业务。以优质教育为已任,主动学习,主动发展,求真务实,勇于创新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    5.廉洁从教。不乱收费、乱办班,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,不向家长索取钱物,自觉维护教师形象。

    6.尊重家长。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,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各种关系。

    7.自尊自爱,严于律己。做到言不失师风,仪不失师表,行不失师态,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。

    8.教师间团结合作,互相尊重,与人为善,积极营造和谐氛围。

    9.心系学校,顾全大局,发扬主人翁精神,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    二、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

    1.考评组由校党政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,校长任组长。

    2.学年末每位教师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,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各方面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,填写“任课教师自评、互评调查表”和“教学工作总结和反思问卷”,总结经验,找出差距,展望未来的发展。

    3.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,进行家长、学生评议活动。每学期进行学生问卷调查,分主观题调查卷和评教量化问卷两种形式。

    4.考评组考核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对每位教师客观地给出评语。经认真考核后,按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给出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,归入个人档案。

    三、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成绩的作用

    1.教师的师德师风考评结果,根据奖优罚劣原则,在教师年终考核、职务晋升、评优评模等各方面得到体现。

    2.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要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。师德师风考评不及格者不得聘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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