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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22-09-27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,落实各项工作措施,强化责任机制,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,特制定以下制度:

一、认真落实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在上学放学时段在大门口值勤制度。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,确保学生安全通行,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各年级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周边巡查。

二、落实学校周边联动机制建设,上学放学大门口有交警、学校安保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协调执勤,及时沟通上学放学信息,实行放学错时制度。

三、教育学生上下学在校园内时必须人车分离,车在东边,行人在西边。在外禁止在马路上追逐打闹、并排骑车,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。建立学生考勤制度,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;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、放学,禁止延长学生在校时间,如需个别学生留校晚走,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,并确保学生安全。

四、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,不乘“无校车证”“黑车”、“病车”和超载车。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无证无牌、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,要积极与公安、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。

五、建立恶劣天气调整上学放学时间制度。遇到台风、暴雨、大雾等恶劣天气,学校可以自主调整上学放学时间,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及时通知学生家长。

六、大力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,安排必要课时,采取多种形式,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,要运用主题班会、黑板报、宣传栏等手段,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;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,结合具体案例,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。

 

 

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

2022年9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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